2021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4号)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2-02 分类:重要通知
三加强大型活动管控6严控会议培训活动数量规模,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培训活动,活动承办单位应当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原则上参会人员含工作人员在200人以下的,由各地各部门自行掌握,200人至500人的报同级指挥部备案,500人以上的由同级指挥部审批,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4号)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呈多地局部暴发和零星散发状态。春节临近,人员流动频繁,疫情防控风险增大。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春节前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监测预警

1.各县区、各部门应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查同防,建立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和响应机制,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报告。
2.广大市民群众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国务院政务服务平台”“青海信康码等实时查询国内各地风险等级,及时掌握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变动情况,如有高中风险地区来宁人员要及时、主动向村(社区)报告。

二、做好人员管控
3.倡导鼓励广大市民群众在宁过节,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主动配合做好验码、测温、戴口罩、流量控制等防控工作。尽量减少探亲访友和外出旅游,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4.提倡全市外出就学、务工、创业人员留在当地过节,若来宁返宁,应在出发前1周内及抵达当日向目的地村(社区)主动报备,村(社区)做好排查登记、健康管理等工作。对境外来宁返宁并已在第一入境点隔离14天的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国内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宁返宁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在第11421天检测)管控措施;国内中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来宁返宁人员,执行“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国内低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行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的做好个人防护,并由社区将所有来宁返宁人员纳入网格管理。返乡人员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第26号通告执行。
5.市民群众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尽量少食进口食品,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冷冻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

三、加强大型活动管控
6.严控会议培训活动数量规模,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培训活动,活动承办单位应当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原则上参会人员(含工作人员)在200人以下的,由各地各部门自行掌握,200人至500人的报同级指挥部备案,500人以上的由同级指挥部审批,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严格控制集体团拜、大型慰问、庙会集会、年会联欢、聚会聚餐、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暂停宗教场所聚集性活动。
7.大力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加强对农村集市、农村自办酒席、集中宴请、民间农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管控,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须控制在 10 人以内,做好个人防护,有感冒、咳嗽、发热等症状者不得参加,餐饮服务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指导引导工作。

四、加强重点区域管控
8.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宣传,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增强村民个人防护意识,如出现感冒、咳嗽、发热等症状,及时就近报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
9.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民办医院、社区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报告制度,对不明原因发热患者要协调就近转诊至有相应诊断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药店对一退两抗药品购买实行实名登记,上传信息。
10.农贸市场、早夜市、商场超市、酒店旅馆、机场、火车站、客运汽车站、景区景点、影剧院、酒吧、网吧、殡仪馆、教育培训、托幼养老机构等场所业主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人员流量控制、不聚集扎堆、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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